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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本报从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得悉,北京市顺义区通怀路路途工程002标段工程4·11事端已于近来查明。据悉,2024年4月11日,通怀路(昌金路-京平高速公路)路途工程002标段箱梁出产加工区内,产生一同物体冲击事端。安徽润科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工人王**在撤除箱梁内模板螺栓过程中,内模板掉落将其揉捏,经医院抢救无效逝世。事端直接经济损失155万元。
本报整理发现,事端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中交路桥建造有限公司。劳务单位为安徽润科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北京京博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理单位为中交第二公路勘测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报注意到,事端调查组指出,工人王**未依照模板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撤除内模具,违章操作致使模板掉落,导致事端产生。此外,安徽润科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办理混乱,在预制箱梁混凝土未到拆模时刻、未向总包方报备的情况下私自进行拆模作业;拆模班组长请假离场,现场未设置暂时班组长;施工期间安全员未在现场查看工人是否依照操作规程及技能交底进行作业。
终究,调查组确定,本起事端是一同违章作业、现场办理混乱导致的出产安全职责事端,并对职责单位和人员提出了处理主张。 其间,安徽润科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主张给予罚款五十万元以上七十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汤**,安徽润科路桥公司法定代表人,主张给予其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罚款的行政处罚。 张*(安徽润科路桥公司现场负责人)、吴*(安徽润科路桥公司现场安全员),主张给予其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罚款的行政处罚。(文中国基建报 赵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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